
公告日期:2025-04-26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李志刚)
作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志刚,男,1980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现任海
南中纬志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2024 年 8 月 14 日起任公
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对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期 以通讯 是否连续 任职期间
间报告 现场出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董 两次未亲 报告期内 出席股
期内董 席董事 加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自参加董 股东大会 东大会
事会次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次数
数
5 1 4 0 0 否 0 0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召集并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议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
摘要》《2024 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发挥有效指导监督作用。
2.参加提名委员会委员会议 1 次,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等认真进行了核查。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共参加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以上议案投了赞成票。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并专门就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与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生产经营信息和财务状况等,全面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运营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公司能够及时解答,并提供详细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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