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8 19:04:14 股吧网页版
荣联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
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亮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56 人,代表股份 141,747,6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4256%,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9,250,9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048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51
人,代表股份 2,496,7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774%。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453 人,代表股份 2,601,00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932%。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1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41,232,2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64%;反对 415,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1%;弃权 99,9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5,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846%;反对 4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746%;弃权 99,9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09%。

提案 1.02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41,237,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03%;反对 4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0%;弃权 97,3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91,2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999%;反对 4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592%;弃权 97,3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09%。

提案 1.03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41,239,2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13%;反对 41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0%;弃权 90,3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