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肖燕)
作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要求,在2024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肖燕,男,195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现
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鲜丰水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本人现场参加会议 1 次,以通
讯方式参加会议表决 7 次,没有出现委托和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与相关人员沟通获取决策所需信息。在会上,本人认真听取汇报并审议每一项议案,同时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进行客观的分析与判断,与其他董事深入讨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现场出席 2 次。
3、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1 次
工作会议。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职期间内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6 次工作会议。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为经销商银行借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3年下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 2024 年第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