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白作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雪人股份《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白,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最近五年内曾任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担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雪人股份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雪人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雪人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间,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议各项议案,提供决策支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全部职责。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以通讯方式参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张白 8 8 0 0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战略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始终秉持严谨的态度,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行事。在任期内,本人积极投身于专门委员会的各项会议中,努力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特长与监督作用。
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6 次会议,针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募集
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核,并提出了诸多具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同时,本人还负责监督与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将其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参与了现场沟通会议,与年度审计师就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讨论,以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1 次,与管理层就深交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提出的关注事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生以下需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履行自身职责。本人紧密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本人参与了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以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沟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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