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面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促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
1、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4 年 0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年度,监事会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积极出席或列席了2024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等有关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对下列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24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能够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够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
(三)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核实,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执行的是市场定价,交易客观、公正、公平,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2024年年度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持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24年,公司根据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