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充分发挥本人在行业技术方面的经验和特长,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专业背景及工作履历
本人仇登利,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吉林大学博士学历,博士期间主要利用原子力显微镜(AFM)研究有机界面聚集体的聚集形态。毕业后,留学加拿大和美国多年,继续利用AFM研究抗体与细胞表面抗原的相互作用等。曾任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应用科学家,现任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负责纳米红外产品的推广和技术支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申明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1、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各项议案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发表专业性的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本人认为,2024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
项等决策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8 8 0 0 2 2
2、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人充分发挥专业性作用,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了如下意见:
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包括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董监高薪酬考核、选聘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判断,且充分发挥在行业方面的专业特长和经验技能。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业职能。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担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充分沟通,持续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等风险因素进行交流和分析,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范围、总体审计策略、重点审计领域及拟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质量控制等情况的汇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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