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56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99元/股(含),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为13.87元/股(含)(详见2025-030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5)。
截至2025年11月18日,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1月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
本 次 回 购 方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1月18日,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29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751%,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2.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8.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5,873.0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的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推动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
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