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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19:45:14 股吧网页版
赞宇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川)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邓川,1973年5月出生。会计学专业博士,浙江财经大学教授。

主要工作经历:1998年3月开始在浙江财经大学任教,先后担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人事处处长。浙江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类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发展顾问委员会委员。2018年7月至2024年7月任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于2024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应出席年度股东大会0次,本人亲自出席0次,应出席临时股东大会0次,本人亲自出席0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认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尚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尚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事项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均事先对相关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谨慎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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