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8 21:01:10 股吧网页版
金安国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5-074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发出,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形式召开。应参加董事九名,实参加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韩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自查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逐项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具体方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18,400,00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