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5-081
金 安 国 纪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15: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 33 号);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涛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韩薇女士主持召开;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8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90,535,9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381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81,218,7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1015%;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 28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317,2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798%。
(二)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 28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317,2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79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莹、崔泰元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383,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9%;反对 8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 63,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64,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15%;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3%;弃权6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2%。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2,005,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11%;反对 8,466,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60%;弃权 63,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7,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80%;反对8,466,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698%;弃权6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2%。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三: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2,020,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41%;反对 8,451,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9%;弃权 63,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2,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0%;反对8,451,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088%;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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