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1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5-011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板”或“目标公司”)2021-2024年业绩承诺期已满,上海金板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增资协议》相关约定,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业绩承诺方朱晓东应向我司支付业绩补偿款(业绩补偿款金额最高不超过 7,000 万元)。
鉴于业绩承诺方朱晓东筹集资金需要时间,短期内支付业绩补偿款存在困难,且业绩承诺方已将其所持有的上海金板 20%的股权以及其持有的个人名下杭州市临安区一处房产分别质押及抵押给公司作为担保。经与业绩承诺方多次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拟对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期限予以延期,不涉及原承诺的豁免、撤销或其他变更。
2025 年 2 月 28 日,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业
绩承诺方朱晓东(乙方)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双方确认朱晓东应当向
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朱晓东应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
前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人民币 6,000 万元,公司收到该期业绩补偿款后,在二十日内解除朱晓东向公司提供的上海金板 20%股权质押;朱晓东在公司解除其持有的上海金板20%股权质押后一年内,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收到该笔业绩补偿款后,在二十日内解除乙方向公司提供的房产抵押。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上述事项。
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确认乙方应当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2、业绩补偿支付及担保解除:
(1)乙方应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业绩补偿款人民币
6,000 万元。公司收到该期业绩补偿款后,应在二十日内解除乙方向公司提供的目标公司 20%股权质押。
(2)乙方应于目标公司 20%股权质押登记解除之日起一年内,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业绩补偿款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收到该笔业绩补偿款后,应在二十日内解除乙方向公司提供的房产抵押。
3、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补偿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项的 0.05%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若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解除抵押/质押的,公司每逾期一日,公司应按照到期应当办理解除抵押/质押部分资产对应的补偿款金额(即目标公司 20%股权未按期解除质押的,按照 6,000 万元为计算基数;抵押房产未按期解除抵押的,按照 1,000 万元为计算基数)的 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非因公司原因导致上述股权质押、房产抵押未能及时注销登记的,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本协议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上海金板原业绩承诺的内容、实现情况以及补偿情况
公司根据 2021 年 4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签署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议案》,于 2021 年以增资方式收购上海金板 60%股权。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一)交易背景与方案概述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与上海金板的股东朱晓东(乙方)、抚州市鹏高科
技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金板签署了《关于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18,000 万元向上海金板增资,
取得上海金板 60%股权。以上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2021 年 4 月,公司完成对上海金板增资事项,公司持有上海金板 60%股权。
(二)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主要内容
根据《增资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朱晓东对上海金板 2021-2024 年度业绩作出承诺,主要内容如下(注:以下引用条款中,目标公司指上海金板,乙方指
朱晓东):
乙方承诺上海金板合并报表口径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度实
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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