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2024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59,686,776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000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31,937,355.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的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
后的 659,686,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01 吕莉
2 01*****677 王春生
3 00*****850 林磊
4 01*****730 贾志江
5 01*****635 卞绣花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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