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地履行了监督职能,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金微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金微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注销合资公司的议案》。
(三)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金微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公司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所涉及事项均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并对关
联方的行为进行了关注。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四) 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循有关法规要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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