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孙建辉,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目前还担任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本报告期应 出席股
应参加董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参加股东大 东大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5 1 4 0 0 1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没有缺席或委托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职务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
数
孙建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 2 2
审计委员会 委员 4 4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参加,重点对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审核、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内部审计方面,本人听取及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的风险提示与防范举措、内控管理等事项进行讨论沟通。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规范化运作,敦促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营方面夯实基础、持续推进,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方面,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应资料,关注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事项的决策程序,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持续跟进审计进展,与会计师进行讨论、沟通和交流,积极履行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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