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重大交易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大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交易事项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三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交易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租入或租出资产;
(三)银行借贷;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六)赠与或受赠资产;
(七)债权或债务重组;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其他事项。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四条 重大经营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重大经营事项中涉及对外投资事项时,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重大经营事项中涉及对外担保事项时,按照公司有关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执行。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重大交易事项的计划编制、论证、以及决策后的实施工作。对于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的交易事项,公司证券部负责准备决策所需的议案资料、决策后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重大交易事项(除银行借贷)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重大交易事项(银行借贷、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未达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标准的交易事项,由公司董事长批准;必要情况下,董事长可授权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 公司银行借款(包括签发承兑汇票或开立信用证)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单笔银行借款或贷款行给予公司的每年度综合授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0000 万元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单笔银行借款或贷款行给予公司的每年度综合授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5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20000 万元的,
须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单笔银行借款或贷款行给予公司的每年度综合授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5000 万元的,由公司董事长批准,必要情况下,董事长可授权公司总经理批准。
(四)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资产状况对本条所定审批权限进行调整。
第十条 公司“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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