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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20:43:12 股吧网页版
申科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倡导理性投资,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地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宗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及职责范围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第七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漏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公司各子公司、事业部及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司证券部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信息披露:收集、学习和研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行业动态和相关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二)信息沟通:汇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情况,在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的组织下,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及路演等活动;

(三)定期报告:主持年报、半年报、季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工作;

(四)筹备会议: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准备会议材料;

(五)投资者接待:接待机构投资者、行业研究员、证券分析师、中小投资者及媒体的来人来访;

(六)公共关系:与监管部门、交易所、行业协会等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

(七)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和咨询;

(八)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包括产业、产品、技术、生产流程、管理、研发、市场营销、财务、人事等方面;

(二)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会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熟悉证券市场,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市场营销技巧;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六)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撰写公司定期报告及各种新闻稿件。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是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动态信息,包括: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大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信息;

(三)企业文化;

(四)企业外部环境及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公司网站;

(三)广告、宣传单或其他宣传材料;

(四)股东大会;

(五)分析师会议或业绩说明会;

(六)一对一沟通;

(七)媒体采访和报道;

(八)邮寄资料;

(九)现场参观;

(十)电话咨询;

(十一)路演。

第十二条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当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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