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连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慎重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 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连勇先生,中国国籍,1975 年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绍兴鉴湖高尔夫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现兼任绍兴鉴湖高尔夫有限公司、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杭州益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市上城区广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杭州祥瑞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祥胜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董
事;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内,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会议,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日常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时刻关注公司运营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充分运用自己在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秉承着勤勉负责的态度,着重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情况,确保财务数据不存在错误、遗漏等违规情况的发生。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均能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充分了解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议案表决所需的所有信息、数据和资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讨论,提出明确的意见,为董事会正确、科学的决策提供客观建议,并独立、谨慎地行使表决权。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 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的次
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会 数
议
陈连勇 3 2 1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参加各委员会举行的会议,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与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发展情况。
本年度内共召开四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召集并主持会议,与委员会成员充分讨论沟通,对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自我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季度工作总结与下季度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年度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负责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结合行业水平及地区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审议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
本人均以认真、积极的态度参加相关委员会会议,并提出合理、专业化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 2024 年度内,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的议题。
(四)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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