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1986 年,于 2012 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
青先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 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 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
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6 日,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信永中和召开了 2024 年度
审计工作及经营情况沟通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审计部 2024 年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工作计划、信永中和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时间进程及审计重大事项汇报、财务负责人与董事会秘书关于 2024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
3、2025 年 2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召开了 2024 年审计前沟通会,
就审计计划的时间安排事项、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深入沟通,要求会计师应尽职尽责、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4、2025 年 2 月 19 日至 2 月 21 日期间,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部门编
制的 2024 年财务会计报表(初步数据)、信永中和编制的《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计划(预审)阶段》,并在对比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各项财务数据,主要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认可了上述 2024 年度整体审计工作计划。审
计委员会同意以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步数据)为基
础开展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出具了相关的书面审
阅意见。
5、信永中和于 2025 年 2 月下旬进场开始进行年度审计。审计工作期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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