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司,于9月4日晚,发出交易异常警示,警示说:9月2日至9月4日连续3日累计涨幅超过12%,可是此时间段的涨幅,只有11.23%,请问哪有触发警示的条件!董秘请回答,谢谢。
ST华西:
您好,计算标的股票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值公式为:标的股票期间收盘价涨跌幅-对应指数期间涨跌幅。具体可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您好,计算标的股票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值公式为:标的股票期间收盘价涨跌幅-对应指数期间涨跌幅。具体可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9-19 08: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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