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晚间,仁智股份(002629)发布公告,公布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案最新进展。根据广东高院的终审判决,公司需向120名投资者赔偿损失金额共计约803万元。
根据仁智股份2024年10月15日发布的公告,本案案情概述为:2020年9月21日,仁智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行为。朱*其等177名投资者以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77名投资者损失共计超过1770万元,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
根据仁智股份2025年2月27日发布的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本次判决或裁定(1)驳回原告陈*齐等20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被告仁智股份支付原告张*花等122人共计约803万元,负担案件受理费共计超14万元;(3)原告唐*胜撤诉。上述判决或裁定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或裁定。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高院的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
在民事裁定书中,广东高院准许公司撤回对王*丰、杨*两人的上诉。
民事判决书中,公司作为被告。广东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公司的上诉理据不足,依法应予驳回,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故二审判决公司向120名投资者赔偿损失金额共计803万元。
公告中提到,公司在以前年度已根据本次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计提了预计负债,预计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资料显示,仁智股份的主要业务为油田环保治理、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管具检维修服务、新能源电力工程服务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
根据该公司日前披露的2025年三季报,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53.74万元,同比下降47.95%;归母净利润亏损2115.12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030.49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2075.57万元,上年同期亏损723.7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4.08万元,上年同期为-2346.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