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鉴于本次审议事项紧急,
经全体董事确认,一致同意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紧急会议。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梁昭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名。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德州协诚化工有限公司、王德强涉及诉讼案件形成的债权进行拍卖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德州协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协诚”)、
王德强应向公司支付的货款本金总计人民币 14,220,852.10 元(以上金额未包括法院判决、调解德州协诚、王德强向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为了加快对德州协诚、王德强债权的收回,且综合公司自身情况考虑,经董事会审慎考虑,同意公司对德州协诚、王德强涉及诉讼案件形成的债权进行拍卖,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拍卖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对德州协诚化工有限公司、王德强涉及诉讼案件形成的债权进行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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