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4061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4061 号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智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仁智股份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仁智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1) 关键审计事项
仁智股份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31,930.41 万元,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参见财务报表
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5、收入”,营业收入发生额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是仁智股份的关键业绩指标,且营业收入存在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①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② 检查销售合同、订单,了解主要合同、订单条款或条件,评估收入确认政策是否恰当;
③ 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④ 实施收入的细节测试。对本年销售业务选取样本。对于新材料销售及石化产品销售类收入,检查交易过程中的相关单据,包括出库单、物流单、客户签收记录、销售发票、资金收款凭证等;对于钻井工程服务及油气田技术服务类收入,检查销售合同关键条款、销售发票、工程结算单、验收单、资金收款凭证等;对于设备租赁收入,检查设备租赁合同,重新计算当期租赁收入并与账面已记录收入核对,检查资金收款凭证等;新能源电力工程项目,检查工程合同关键条款、项目概算、工程进度确认单、项目施工日志、物资收发领用凭证、资金收款凭证、工程结算单、验收单并实地走访项目施工现场等,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⑤ 抽样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检查销售回款及期后收款情况,核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⑥ 对销售前十大新增客户及重要客户进行访谈,核查交易是否真实、公允,是否存在不当关联关系;
⑦ 对本期新增的所有新能源电力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走访,并就项目进度情况与项目最终客户方进行函证确认,核实项目的真实性及项目进度情况;
⑧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对于新材料销售及石化产品销售类收入,检查出库单、物流单、客户签收记录、销售发票;对于钻井工程服务及油气田技术服务类收入,检查销售合同关键条款、销售发票、工程结算单、验收单;对于新能源电力工程项目收入,检查工程合同关键条款、工程进度确认单、项目施工日志、物资收发领用凭证、工程结算单、验收单等,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2、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
(1) 关键审计事项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9、金融工具所述的会计政策及 11、合同资产”以及 “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3、应收账款及 4、合同资产”。2024年12月31日,仁智股份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9,619.16
万元,坏账准备为 1,826.23 万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18,978.37 万元,坏账准备 324.73
万元。
仁智股份根据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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