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5-04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与江安县人民政府签订《江安县2020年(第二批)四面山镇、夕佳山镇、阳春镇、怡乐镇等9个镇13个增减挂钩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由公司负责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由江安县人民政府按23.77万元/亩单价回购。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取得全部指标证书,形成节余指标951.2858亩,回购总价款为22,612.06万元。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累计收到回购款4,960万元,尚有17,652.06万元以及按原协议约定已产生逾期付款违约金未支付。为妥善解决回购款支付问题,公司与江安县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拟签订补充协议,对剩余款项的支付安排、融资成本分担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重新约定。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1、债务重组方名称:江安县人民政府
2、企业类型:国家机关
3、办公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竹都大道东段 1 号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的债务重组人为公司项目业主,债务重组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债务重组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债务重组方案
1、重组涉及的债权情况
本次重组涉及的债权为上述原协议项下尚未支付17,652.06万元回购款。
2、债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
为妥善解决回购款支付问题,公司与江安县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拟签订补充协议,对剩余款项的支付安排、融资成本分担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重新约定。根据补充协议约定,江安县人民政府在2025年10月15日前安排节余指标回购款人民币14,000万元支付给公司,剩余节余指标回购款3,652.06万元在2026年6月底前根据后续资金安排分期分批支付完成;公司让利于江安县人民政府910万元(以年利率6.5%的1年期资金成本计算),在剩余节余指标回购款3,652.06万元中扣除910万元,即江安县人民政府只支付公司剩余节余指标回购款2,742.06万元。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安县人民政府
乙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2021 年 2 月甲乙双方签订的《江安县 2020 年(第二批)四面山镇、夕
佳山镇、阳春镇、怡乐镇等 9 个镇 13 个增减挂钩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项目已于 2022 年 10 月竣工,并完成省厅终验。为妥善解决节余指标回购款支付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支付情况
根据原协议,项目共形成节余指标 951.2858 亩,节余指标回购款合计人民
币 22,612.06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底,甲方累计支付乙方节余指标回购款 4,960
万元,尚余节余指标回购款 17,652.06 万元未支付。
(二)约定事项
1、支付安排。由甲方在 2025 年 10 月 15 日前安排节余指标回购款人民币
14,000 万元支付乙方,剩余节余指标回购款为 3,652.06 万元,由甲方在 2026 年
6 月底前根据后续资金安排分期分批支付完成。
2、为促成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 14,000 万元回购款,乙方愿意让利于
甲方 910 万元(以年利率 6.5%的 1 年期资金成本计算),在剩余节余指标回购款
中 3,652.06 万元扣除 910 万元,即甲方只支付乙方剩余节余指标回购款 2,742.06
万元。
3、违约金处理。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免除甲方全部违约责任。其中,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按约定安排节余指标回购款人民币 14,000 万元支付乙方,乙方同意免除原协议签署的全部违约金;若 2026 年 6 月底前甲方按约定支付剩余节余指标回购款为 2,742.06 万元,则不再计算后期违约金。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旨在加速资金回笼,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改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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