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3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威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111;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2、回售价格:100.044 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1 月 29 日至 2026 年 2 月 4 日
4、公司资金到账日:2026 年 2 月 9 日
5、回售划拨款日:2026 年 2 月 10 日
6、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2026 年 2 月 11 日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044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金威转债”。截至本公告之日,“金威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8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威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金威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000 吨阿洛酮糖、年产 5,000 吨肌醇建设项目”变更为“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万吨油脂项目”、“营养保健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药业”),实施地点为金达威药业公司厂区内。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威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t×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t:指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10%(“金威转债”第一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 年 8 月 20 日至
2026 年 8 月 19 日的票面利率)
t=162 天(2025 年 8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0.10%×162/365=0.044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金威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044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金威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035 元/张;对于持有“金威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