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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9 20:13:12 股吧网页版
皓宸医疗:关于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0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1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皓宸医疗”)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收到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与浙江浙捌仙女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函》以及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发送的《律师函》,公司获悉浙商资管已将对公司享有的相关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转让给了浙江浙捌仙女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变更情况

1、债务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0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根据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发送的通知,其将编号为[733002020 企贷字 00151 号]的《温州银行非自然人借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债权及全部从权利转让给浙商资管,浙商资管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行使债权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公司与浙商资管、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务确认及分期还款协议》,公司将在两年时间内分期归还17,349.00万元本金并于2023年12月20日到期日前一次归还全部利息。截至目前,公司尚欠贷款本金 95,745,681.88 元。

因与浙商资管、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部分银行借款纠纷事项,浙商资管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2023 年 7 月 19 日、2023 年 8 月 30 日、2023 年 10 月 31 日、2024 年 9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及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目前因与浙商资管、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事项,公司的资产被查封冻结情况如下: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权益金额为 5000 万元,冻结期限 1097 天;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大电气位于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 98 号的相关房地产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 3 年。截至目前已被司法划转的金额合计 4,144,318.1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4%。

2、进展情况

本次收到的《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函》、《律师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浙商资管与浙江浙捌仙女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 ZSZC-皓宸-202509011),浙商资管已将其对皓宸医疗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浙捌仙女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浙捌仙女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通知要求皓宸医疗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浙捌仙女湖企业管理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截至 2025 年 8 月 7 日,主债务人皓宸医疗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 9,989 万元,
利息人民币 8,087.691302 万元,账面本息合计人民币 18,076.691302 万元。另需支付代垫费用人民币 710,313 元,债权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181,477,266.02 元。请主债务人皓宸医疗自《律师函》送达之日起 5 日内,向浙江浙捌仙女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清偿上述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实
现债权所需费用及前述代垫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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