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何启强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6人,代表股份452,931,9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145%。其中: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451,11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03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1,817,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5%。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93人,代表股份
1,817,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独立董事谭嘉因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2,824,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62%;反对 7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 3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09,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623%;反对 7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46%;弃权 3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31%。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452,481,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006%;反对 4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2%;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67,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365%;反对4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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