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谭嘉因)
各位股东:
作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能够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负责地行使权利,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1962年4月出生,中国香港籍,美国普渡大学商业信息系统博士学位。现任香港科技大学副校长(行政),以及资讯、商业统计及营运学系讲座教授;兼任香港都会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校董,欧洲发展基金会和国际管理教育协会的董事会成员。。曾获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颁发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荣誉勋章;2021年荣获香港特别行政区太平绅士。2020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经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会议 以现场/通 委托出 缺席 应参加会议 缺席
次数 讯方式参加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16 16 0 0 4 4 0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7次会议,期间本人未有委托他
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财
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及执行情况,审核了公司所有重要的会计政策,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督促和指导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
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号
1.《2023 年第四季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1 2024 年 2 月 28 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报告》
2.《2023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3.《2023 年第四季度本外币跨境资金
序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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