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志强)
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志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其中 1 次现场+通讯会议,4 次通
讯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出席股东大会 2 次。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召开会议开展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的任命事宜进行讨论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日常工作,为充分调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4年度评优方案事宜进行了讨论,同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不断探讨完善薪酬考核体系。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专项检查等内容,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讨论和沟通,特别是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有效监督与支持了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的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报告期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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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做好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接听投资者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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