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
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
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 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
的;
(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披露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一)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 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三条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规则第二条第一款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情形的,公司依照相关规定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应当
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任时间、辞任原因、辞去的职务、辞任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任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的,在改选出的董事或独立董事就任前,原董事或独立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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