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洛阳北方玻璃技术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河南省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注 册号为 91410300171125094X《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2011 年 8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00 万】股,于【2011 年 8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_Luoyang North Glass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_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 20 号
邮政编码:_47100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1,100,568,692_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审计总监、行政总监。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立足高新科技,振兴民族经济。以一流的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需求,使全体股东获得优厚的投资回报。
第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玻璃深加工设备和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2000 年 4 月 10 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股批字[2000]8 号《关于
洛阳北玻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高学明、高学林、冯进军、徐岭钦、白雪峰、方立、史寿庆和陈跃力。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5283.9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一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_1,100,568,692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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