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医美股权投资基金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医美股权投资基金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芜湖博辰五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辰五号”)、芜湖博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辰九号”)、芜湖博辰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辰十号”)、芜湖博恒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恒一号”)
的存续期限延长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并同意博辰五号在原投资总额和投资范
围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设立资本金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主体,用以收购未上市的医美机构资产及其相关业务,其他条款仍以原协议为准(以下统称“本次交易”或“基金延期”)。
2、交易背景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的议案》。公司与参股公司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亚资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芜湖博辰五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0,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博辰五号。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0-082、2020-084 号、2021-002号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博辰九号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韩亚
资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芜湖博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5,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博辰九号,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087、2021-089、2021-092 号公告。因基金实际投资业务的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韩亚资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芜湖博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对合伙协议的部分投资业务条款进行修改,主要涉及“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调整,其他条款仍以原协议为准,对原交易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096、2021-099、2021-108 号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博辰十号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韩亚资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芜湖博辰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30,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博辰十号。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116、2021-118、2021-124 号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第十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医美股权投资基金博恒一号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韩亚资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芜湖博恒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5,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博恒一号。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129、2021-131、2021-145 号公告。
根据博辰五号、博辰九号、博辰十号及博恒一号的合伙协议条款“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 5 年,为自基金成立日起至基金成立日起满 5 个周年日为止”,博辰
五号、博辰九号、博辰十号及博恒一号的存续期将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11 日、2026
年 8 月 24 日、2026 年 11 月 9 日、2027 年 1 月 16 日到期。
二、基金基本情况
1、博辰五号
名称:芜湖博辰五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荆西社区小微企业孵化园 236-5 号
执行事务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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