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和 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 US BIDCO,
INC.及 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出售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 Fosber S.p.A.的 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公司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资料及/或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前述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承诺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和 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 US BIDCO,
INC.及 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出售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 Fosber S.p.A.的 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公司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系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依法有效存续的法律实体,具有参与本次交易、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文件以及行使和履行前述相关交易文件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的情况;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2)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立案调查或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的情形;(3)因证券违法违规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限制业务活动、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该等措施尚未解除;(4)因证券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经合法批准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采取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被证券业协会采取认
定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等相关措施,且该等措施尚未解除;(5)最近三年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5、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承诺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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