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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21:02:06 股吧网页版
东方精工: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9


股票代码:002611 股票简称:东方精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标的公司 交易对方

Fosber S.p.A.及其子公司、 Foresight US BidCo, Inc.及

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及 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
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及其摘要中涉及的标的公司相关数据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评估机构的评估。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评估结果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股东会的批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预案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预案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

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及信息,并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资料及/或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本次交易 指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出售所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的行


东方精工、公司、本 指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东方精工(荷兰) 指 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

东方精工(香港) 指 东方精工(香港)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买方 指 Foresight US BidCo, Inc.和 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

Foresight US 指 Foresight US BidCo, Inc.

Foresight Italy 指 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

Fosber 集团 指 Fosber S.p.A.及其子公司

Fosber 亚洲 指 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Tirua 亚洲 指 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 指 Fosber 集团、Fosber 亚洲及 Tirua 亚洲

目标集团

交易标的/ 指 Fosber 集团、Fosber 亚洲及 Tirua 亚洲 100%股权

标的资产

上市公司、东方精工(荷兰)与交易对方签署的《Agreement for
S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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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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