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5-03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取消监事会并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具体情况
1、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
《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已就相关情况知会公司监事。
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在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3、公司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股权激励方案中规定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应回购注销相应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应回购注销
的股份数量为 480,000 股。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的公告》,上述股份注销事项已办理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1,217,766,340 股减少至 1,217,286,340股。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应条款。
4、其他修订: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更新《公司章程》中的滞后条款。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便于公司投资者理解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现将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列示如下。
修订说明 修订前 修订后
取消监事会相关的修改
(整体删除,《章程》附件中删除
第七章 监事会
《监事会议事规则》。)
删除《章程》中与监事任职
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
资格、职责权限,以及与监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事会运作相关的内容
权。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均为
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明确之前由监事会的法定 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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