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002611 东方精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5-02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 7 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冯佳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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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兼具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3:00,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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