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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8 20:51:16 股吧网页版
捷顺科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魏大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魏大红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条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

魏大红,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自 1999 年 6 月起,先后
担任公司电子车间主任、生产总调度、PMC 主任、生产部经理助理、分厂厂长;
自 2016 年 5 月起任审计部副经理;2023 年 10 月起任公司工会主席;2025 年 9
月起任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目前,魏大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1,000 股,持股比例为 0.01%,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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