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5年5月30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调整为
不超过人民币10.93元/股。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2024年7月1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8)
二、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即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1.00元/股调整为10.9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2、具体测算:每股现金红利=44,919,473.27元÷645,356,761股=0.69604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1.00元/股
-0.696040元/股≈10.93元/股(保留两位小数)。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93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574,56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1%;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287,28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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