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安鹤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鹤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安鹤男先生为美国IntergraphStudio高级访问学者、深圳市高层次专业领军人才、深圳大学教授;自2017年5月18日至2019年5月16日,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自2018年10月至2024年11月,任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46)独立董事;自2019年5月17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的社会职务:深圳市仲裁委仲裁员、深圳鹏警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深圳市智慧安防协会专家委主任。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材料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核,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董 现 场 出 以 通 讯 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报告期股
缺席 出席股东
事会召开 席 董 事 式 参 加 董 出席 次未亲自出 东大会召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席会议 开次数
6 1 5 0 0 否 4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本人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根据实际情况,未涉及召开提名委员会的事项,故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的同时,对公司的人才战略规划提出建议。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总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4
次。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认真审阅公司内审部门工作计划及总结,督促和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财务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同时,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了管理层的经营情况汇报,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积极发挥审核和监督职能。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总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本人亲自出席了1次。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总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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