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 5 号捷顺科技中心 A 座 23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
的议案》
8.00 《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
议案》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0 《关于变更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10.01 选举马龙彪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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