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
相关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 23/30/31/32 层
二零二五年四月
目 录
释 义 ...... 1
正 文 ...... 4
一、本次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4
二、本次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11
三、结论意见 ...... 14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捷顺科技、公司 指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权激励 指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计划
2024年股权激励 指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计划
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
限制性股票 指 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
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
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公司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时
激励对象 指 在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
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本次注销 指 注销公司2021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部分股票期权
本次回购注销 指 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1年股权激 指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励计划(草案)》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年股权激 指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励计划(草案)》 划(草案)》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
相关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及本所律师声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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