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3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6-01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强制卖出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王振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股东王振东本次拟被司法强制卖出的标的为其持有公司的 8,373,9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 2.62%,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剩余无法在规定时间处置的股份,将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出具执行通知书。
2.本次股东王振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以任一市价强制卖出,卖出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本次股东股份司法处置尚未全部完成,存在继续处置的可能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振东通知,因其与申请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华泰证券协助将被执行人王振东名下公司股份合计 9,000,000 股强制卖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12 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或者特定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振东在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 53,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86%。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
制卖出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因此,本次股东王振东可处置股份数为8,373,9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强制卖出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处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拟处置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处置时间 处置方式 处置人 置
名称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及价格 原
一致行动人 因
自2026年1
月 28 日至 被司法处 山西省 借
王振东 否 8,373,900 2.62% 0.14% 否 2026年3月 置以集中 太原市 款
31 日以任 竞价方式 中级人 纠
一市价强制 变现 民法院 纷
卖出
合计 — 8,373,900 2.62% 0.14%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振东持有公司股份 319,942,8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9%。股东王振东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公司股份数为 142,500,000 股(不含本次),
占公司总股份的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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