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和业务包括: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销售与收款、教学、研发、资金管理、对外担保、财务报告、采购业务、关联交易管理、对子公司管控、资产管理、内部信息沟通、对外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覆盖了对如下内部控制目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核心业务:人力、销售与收款、研发、教学、资金、财务报告、成本、采购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及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细化和完善,使内部控制制度能更有效地服务于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并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统筹计划和控制。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制度;公司建立了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与社会责任等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对上述制度进行了多次修订完善,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和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高管人员之间的责任、授权和报告关系明确;公司高管人员积极敦促公司员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有效地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效用进行检查。
2.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策略,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公司各个业务流程相关信息,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动态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并相应调整风险应对策略。将关键风险评估落实到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层面。
3.主要控制活动
本公司的主要控制措施包括: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对岗位设置按照职责分离的控制要求,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各项需审批业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的日常审批业务通过在信息化平台上进行自动控制以保证授权审批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财务机构独立、健全,会计管理涵盖所有业务环节,同时,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执行重要会计业务和电算化操作授权规定。
公司制定了专门的、操作性强的会计制度,建立了持续的人员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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