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14 18:37:09 股吧网页版
中公教育: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15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5-027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23 号汉华世纪大厦 B 座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同日通过口头告知及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2 人)。

2、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李永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同意选举李永新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李永新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2、会议以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李永新、何有立、陈玉琴;李永新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江涛、陈玉琴、金桦;江涛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江荣海、江涛、李永新;江荣海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玉琴、江涛、孙维;陈玉琴为主任委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三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接任的董
事自动承继委员职务。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3、会议以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
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同意聘任李永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同意聘任何有立先生、桂红植先生、孙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何有立先生及孙维先生的个人
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1)。桂红植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5、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同意聘任王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王玥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6、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同意聘任龚亚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龚亚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龚亚芳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