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
(草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 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的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9
第一节 股 东...... 9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6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和通知...... 18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9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3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7
第一节 董事...... 27
第二节 董事会...... 30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7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0
第六章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2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6
第二节 内部审计...... 5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0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51
第一节 通 知...... 51
第二节 公 告...... 52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5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4
第十章 修改章程...... 56
第十一章 附 则...... 5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大连电瓷集团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200118469736M”。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于 2011 年 8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ALIAN INSULATOR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 D 港辽河东路 88 号,邮政编码:
1166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9,073,22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财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
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
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坚持“为用户增值,为股东谋利,为员工造福”的经营理念,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之路,发挥品牌优势和企业文化优势,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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