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116 人,注册会计
师人数 69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 人。
(6)业务规模
2024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1,43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89,98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80 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为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根据业务约定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
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执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其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审核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等,确保年报审计工作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并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要求,确保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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