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8:23:50 股吧网页版
大连电瓷: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劲)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将本人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进行汇报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劲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先后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第八届霍英东教师奖、教育部第三届“高校青年教师奖”、浙江省高校和浙江大学“三育人”标兵(2004 年和 2010年)。2002 年荣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2007 年入选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2014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现任《清华管理评论》执行主编,《创新与演化经济学评论》主编,《管理工程学报》副主编,《科学学研究》、《科研管理》等杂志的编委;历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校长办公室主任助理、创新与持续竞争力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科教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主任、本科生院及竺可桢学院常务副院长,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和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7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技术创新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兼任天德华创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
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4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共参加了公司 2 次董事会,均以通讯方式参会;未出席公司的股东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积极讨论,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任职期间,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任职期内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具体如下:

1.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真审查被提名候选人员的背景资料和履历,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充分讨论审议。

2.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两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核公司的季度报告、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及审计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 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任期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方面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本人积极学习证券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和践行监管机构颁布实施的规章细则实施条例等规定,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维护公司整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