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一开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沈一开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经理,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乐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妙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宿州笔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思芯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妙娱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龙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持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佳斯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12 月至今,任杭州妙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21 年 3 月至今,任韩
国 Neorigin Co.Ltd(094860.KQ)执行董事;2023 年 8 月起至今,任杭州华星
佳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12 月起至今,任安徽哪吒互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25 年 3月起至今,任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会议 2 次,以通讯方式
参会 3 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保障公司利益和维护全体股东权益为原则,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的 2 次股东会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具体如下:
1.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的季度报告、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及审计部提交的内部控制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审核公司的会计政策,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和指导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完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执行稳定有效。
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持续高效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审计和监督情况。同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审安排、财务状况、主要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审计过程中的其他情况进行现场及电话沟通,对年度审计意见表示认可,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另外,公司通过年度和半年度业绩说明会、IR 电话、互动易、邮箱、股东会等多重渠道与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市场参与方积极沟通,对于涉及独立董事相关问题或事宜,公司及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进行了转述或问询,及时反馈,同时鼓励中小股东通过上述渠道与独立董事进行交流。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提问,与投资者间保持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2.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年度薪酬方案进行核查审议;对公司进一步落实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核。
3.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结
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公司细分行业的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深入地研究探讨,为公司发展规划提出积极的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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