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姚记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相关制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有关部门和人员能严格遵循并执行各项制度。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公司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客观性原则,风险导向原则,独立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设计和构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1)控制环境,2)目标设定,3)事项识别,4)风险评估,5)风险应对,6)控制活动,7)信息与沟通,8)监督。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管理,大额资金往来,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采购及付款,销售与回款。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构成要素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
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评价过程中,综合运用个别访谈、专题讨论、抽样检查、穿行测试、实地查验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和手段,充分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证据,形成评价结果。
五、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
(1)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与资产负债表相关的潜在错报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1%
与利润表相关的潜在错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