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 238 号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吴相君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94 人,代表股份 966,713,2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862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股份918,06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9506%。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81 人,代表股份 48,650,7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20%。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886 人,代表股份 48,669,89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31%。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64,526,1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8%;反对 2,046,0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6%;弃权 141,0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
95.5063%;反对 2,046,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039%;弃权141,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98%。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逐项审议并表决了以下子议案:
2.01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64,524,2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6%;反对 2,057,4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8%;弃权 131,5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6%。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480,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024%;反对 2,057,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273%;弃权131,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03%。
2.02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64,525,2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7%;反对 2,054,9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6%;弃权 133,0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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