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5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相君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现有的《公司章程》予以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制
定、修订,共制定制度 3 项、修订制度 25 项。其中,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同时将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同时将其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子议案 2.01 至 2.28 均审议通过,具体子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子议案 子议案名称 子议案表决情况 是否需要提交
序号 股东大会审议
2.01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是
0 票,弃权 0 票
2.02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是
0 票,弃权 0 票
2.03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同意 9 票,反对 否
的议案 0 票,弃权 0 票
2.0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是
0 票,弃权 0 票
2.05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是
0 票,弃权 0 票
2.06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是
0 票,弃权 0 票
2.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是
0 票,弃权 0 票
2.08 关于修订《经营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是
0 票,弃权 0 票
2.09 关于修订《融资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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